Home 其他的碎念 還在路上的諮商心理師實習法規

還在路上的諮商心理師實習法規

by Rong

先說結論,目前還沒有「有罰則」的規定可以規範機構。當遇到權益受損,能做的就換機構,然後口耳相傳。
(現在是…2021年的8月28日,好希望這篇盡快過時,唉唉

這篇真的蠻難寫的,畢竟「實習生」超多種,光是醫事實習生就包含一大堆專業類別,每個類別都有自己的規範和文化。
然後鄙圈子……是個強調溫良恭儉讓的小地方。買東西被坑都還要擔心店家賺太少,媳婦熬成婆這樣。

雖然我有幸遇到很優秀又負責的教授、實習機構和督導。甚至指導教授說我貴人運超好我還不信,直到漸漸聽說了許許多多鬼故事(所以我都不買樂透了…)。
於是驚覺,在沒有法律規範的狀況下,這議題有~多~重~要~

又因為前輩看了心理師工作法規那篇,希望我也爬一下實習的法規,於是催生了這篇整理~
這篇分幾個部分

  • 現況、各種鬼故事
  • 勞基法第8章,和準用的部分
  • 正在路上的「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
  • 夾在縫隙的實習生們…要怎麼辦?

現況、各種鬼故事

依據心理師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實習諮商心理師的督導要執業2年以上,然後實習內容要有一堆時數。不過,這些時數有下限,沒有上限。
對於實習場域也聽過蠻多鬼故事,例如關於「專業行政」的定義不明確,例如美編、打掃、水電(?)…算不算「專業行政」工作?

例如美編,可以算是心理衛生推廣,打掃和水電可以是維護諮商空間。合理範圍可以「參考」(但不適用)勞基法,後面整理。

有點猶豫要不要附上心理師的宵夜Tan這種業內鬼故事討論區的連結,呵。
自己找吧~

勞基法第8章,和準用的部分

勞基法第8章「技術生」,規定了中央主管機關定義的「技術生」、建教合作、養成工,和「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適用勞基法的工時、休假、職災補償、勞保、女工權益等。勞基法施行細則35條則說了,做事業場所內非學習技能的工作沒有不行。白話就是,單位內的雜事,可以。

但~技術生是什麼??
想知道可以看這裡:技術生訓練職類,反正沒有心理師就是了。
至於「性質相類之人」,醫事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底能不能通用呢?沒有人說可以就是不行
(太政治不正確的part,就省略囉~

法規部分, 還有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也尚缺乏實際規範勞動權益的部分。

正在路上的「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

草案本人在這裡

定義了實習的種類,像是有沒有錢、純學習或工作。除了規範實習權益不得低於勞基法,也規範了學校的訪視義務,機構的資格等。恩…包括工資,感覺不妙

目前進度在這裡

夾在縫隙的實習生們…要怎麼辦?

希望法案早日通過,至少有準則在。不然遇到事情只能中止實習,受傷的還是學生。

多打聽前人經驗,以及師長們的經驗。
我覺得需要留意的是,敝圈子容易留意關係和互動層面,可以多一些關注實習權益、勞動權益的部分。相關面向可以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不盡完善但至少是前人血淚堆積的成果。

可以看看其他領域的狀況,例如勞基法裡就規範了合理工作的內容有哪些,還有合理工時、休假,以及一個督導的指導人數,單位內實習生人數等等。也可以參考其他醫事人員的實習合約怎麼寫,網路上都查得到。

雖然還沒有法規做準則和靠山,但可以透過比較前人、其他領域等勞動權益來思考自己的處境。
不僅僅是注意自己權益,更可以知道自己擁有什麼福利。機構有給福利,一定要好好感謝人家~

期待法規過關~讓善待實習生的單位浮出來!!

除了 「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也有另一派聲音認為應該納入勞基法就好。和現在比…都好!

缺少對照的依據,不僅沒有保障,也讓很多善待實習生的地方無法被好好注意到。聽到的鬼故事裡,也不只有單位不善待實習生的故事,也有聽完覺得…其實單位挺不錯的,呵。

爬完法條,我腦海中也浮現很不少機構,沒人規範就很合法了:)
(當然啦…除了工資)

真心希望善待人的人可以被看見,成為標竿!!
讓更多實習生也經驗到善待,成為更有力量善待他人的心理師。

Photo by JJ Skys the Limit on StockSnap

You may also like